广东展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特色功能性饮料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依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规定,现将广东展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特色功能性饮料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广东展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特色功能性饮料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建设项目地点:潮州市凤泉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建设项目概况:广东展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拟建设特色功能性饮料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总投资2.2亿元,占地面积21971.8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8338平方米,主体建筑包括1栋生产车间、1栋研发车间和1栋宿舍楼。项目投资佛手果饮料生产线2条,正常生产经营年份每条生产线产能为3.5万吨,年产能7万吨佛手果饮料制品。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广东展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端东侧潮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大楼一楼103房
(3)联系人:陈先生
(4)联系电话:0768-5420886 传真:0768-5420281
(5)邮箱:gdczchm@126.com
三、评价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评价机构: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清林西路深圳市留学人员(龙岗)创业园一园一楼
(3)联系人:蓝小姐
(4)联系电话:0755-89724488 传真:0755-89724499
(5)邮箱:szzxhb@126.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评价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开展前期工作(含资料收集、现场勘察)——编制报告书(进行环境质量本底调查、进行数值模拟)——报告送环保局预审—专家评审—报告书修改—报环保局批复。
(2)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单位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国家、广东省环保法规的要求,以环评导则为指导,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补充必要的现状监测资料,结合工程设计和预测数据,预测和评价本项目的建设期和营运期对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等可能产生的影响,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措施和对策,并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述项目的可行性。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度;
(2)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社会、经济和环境等方面影响的看法;
(3)对建设单位在污染治理、环境管理等方面有什么意见和要求;
(4)从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角度综合考虑,是否支持本项目建设;
(5)对环评单位在编制环评报告书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征求公众意见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不便之处敬请原谅。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以电话、电子邮件或邮寄信件的方式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意见反馈时间:2016年10月10日至2016年10月21日。